〔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陳璟民/台北報導〕勞委會統計,有高達四成、八萬多家企業未開戶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立委昨提案修勞基法,要求各事業單位的退休準備金專戶,總金額未達五年內符合退休資格勞工退休金八十%的業者,應一次提撥補足;另也要求擴大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範圍,把資遣費及未足額提撥舊制退休金一併納入。
立委提案修法解套 擴大基金墊償範圍
關廠工人絕食事件,凸顯企業倒閉積欠員工薪資及退休金等問題。吳宜臻等多位立委鑑於目前雇主針對舊制勞工提撥的退休準備金開戶率僅六成,仍有高達四成受雇者退休老本可能追討無門,昨提案修正勞基法第五十六條,各事業單位的退休準備金專戶總金額未達今後五年內符合退休資格勞工之退休金估算總額八十%,就應一次提撥補足。
關廠工人連線行動成員則呼籲,凡雇主積欠的工資、資遣費與退休金等,經勞工請求卻未獲清償的,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雇主則於規定期限內,將款項償還墊償基金。
勞委會說明,勞退新制上路後,有舊制勞工的雇主仍必須按月提撥勞退準備金,去年底有舊制勞工的企業主退休準備金累積開戶數已達十五萬八七七五家,開戶率為六十%。
但勞委會也坦承,未開戶家戶數仍有八萬一四九七家,這些未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的單位,多屬小型事業單位,查證較困難。
吳宜臻批,目前仍有超過八萬家未依法提撥,但去年地方主管機關卻僅開罰十一件,查核不力,因此,提案修法,以確保各企業五年內即將符合退休資格的勞工領得到退休金。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認為提案「有創意」,但細節仍有待討論,由於涉及各事業單位屆退人員的實際退休意願、年資、平均工資等變項,提撥及查核作業都需要再研議。
另包括吳育仁等多位立委昨也提案修第二十八條,要求擴大勞基法中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使用範圍,除目前積欠六個月內的工資可利用墊償基金救急,也應把資遣費及未足額提撥舊制退休金納入範圍。
勞委會︰提案「有創意」 但需再評估
潘世偉則認為需再評估,因為現行提撥費率根本無法負荷龐大的積欠資遣費及退休金、且不該由合法雇主來負擔不法雇主的道德風險,如果真要將基金墊償範圍擴大,勢必要擴大提撥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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